在微信朋友圈分享打码的身份证信息,是否构成
时间:2025-03-01|栏目:开化律师|
朋友圈发他人身份证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。自然人享有隐私权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是受法律保护的,所以应停止侵权行为,删除其微信身份证朋友圈。散布他人隐私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你好,可以起诉解决,要求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你好,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
下一篇:暂无
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
- 03/01 捷信贷款3000元,逾期一年,现在给我打电话说让
- 03/01 工伤十级离职有多少赔偿
- 03/01 我醉驾吊销驾照快5年了,怎么申请驾照?什么按
- 03/01 工伤腿骨折赔多少钱
- 03/01 夫妻之间私下的协议有效吗
- 03/01 夫妻双方到法院离婚诉讼费有谁出
- 03/01 抵扣个税时,可以把岳父母算作赡养对象吗?
- 03/01 什么情况下法院应该终结执行
- 02/28 网贷逾期后收到微信,说司法局要求上报家庭材
- 02/28 我的身份证号码、他们可以贷款吗?
- 02/28 男人分手后威胁还钱,我该如何回应?
- 02/28 女孩知道男方已婚还在一起怎么办
- 02/28 我想为两个儿子盖房,但没有宅基地该怎么办?
- 02/28 朋友欠我180块钱,我可以上法院起诉他吗?
- 02/28 担保的时长是不是和借款时长一样?
- 02/28 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撤吗
- 02/28 商铺租赁期满后,还是已经属于房东了?
- 02/28 若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,要怎样召集业主大会?
- 02/27 我今年16岁就被打了,对方赔偿的精神损失费都被
- 02/27 欠房租不付,能否提起诉讼?